林宏興(即臺南市私立朝陽幼兒園)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181010 
處分日期
20180910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954888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