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人即得元小吃部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屏東縣
- 公告日期
- 20251022
- 處分日期
- 20250902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308330;1140230833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1.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2.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罰鍰金額
- 20000
- 備註說明
- 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