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城營造有限公司(呂芳時)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0110
- 處分日期
- 201811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9494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裝前須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二、…。;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吊掛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設備所能承受之最高負荷,且應加以標示。三、…。;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九、應設有防止過捲裝置,設置有困難者,得以標示代替之。十、…。;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