洰茂工程有限公司(鍾永綸)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217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03278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罰鍰金額
1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