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李大偉)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710 
處分日期
20180531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1302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以下簡稱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