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希思黎化妝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30730 
處分日期
20130527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231350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