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邦工程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51112 
處分日期
201510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4020339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1、2、5款、第29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從事挖掘公路施工作業,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未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並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等,及未於局限空間作業前訂危害防止計畫。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