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70801 
處分日期
20170603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7017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屋架或天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等作為,致發生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墜落受傷住院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