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勝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40805 
處分日期
2024061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06621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 

違反事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依規定補償職災勞工原領工資補償

罰鍰金額
13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