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基企業有限公司(林燕)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40516 
處分日期
2024030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0409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進入下水道,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硫化氫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對進出該場所勞工,未予確認或點名登記;未將注意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使作業勞工周知;未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事項;未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於救援人員,擔任救援作業期間,未提供並使其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復未置備可以動力或機械輔助吊升之緊急救援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