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成土木包工業(陳坤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41009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6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受處分人承造位於屏東縣內埔鄉之「內埔鄉龍潭段850、850-1號住宅新建工程」,又將其泥作工程交付承攬,且於本工程之施工期間、工作場所受處分人所僱勞工與承攬人所僱勞工等有共同作業之情形,未設協議組織,且未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協議」高架危險作業、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使用施工架之安全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上述危險作業結果,致承攬人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同標準第19條第1項、同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之規定,且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之規定,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同標準第19條第1項之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同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對於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鋼管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之規定,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且未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受處分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