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愛德股份有限公司_顏明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60620
- 處分日期
- 2016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530363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70條
違反事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事業單位超過30人,未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