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鶴仁即承諾工程行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22 
處分日期
20250226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23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雨遮及鐵皮修繕工程,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作業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