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仁文即文源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115
- 處分日期
- 2024120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52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5款、第278條、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五、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應置管制引導人員;雇主對於搬運、置放、使用有刺角物、凸出物、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或劇毒物質時,未置備適當之手套、圍裙、裹腿、安全鞋、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毒口罩、安全面罩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且未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