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學甲幼兒園(顏春枝)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41010 
處分日期
20240924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32108169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依規定計給勞工休假日出勤加倍工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