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黃啟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1210
- 處分日期
- 2018101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5910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下列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高風險群。二、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三、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之措施。四、實施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五、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六、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與勞工人數,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但已具有急救功能之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在此限。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金馬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觀路一段293號(2樓)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汽車貨櫃貨運,停車場管理,普通倉儲經營,包裝承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