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裕盛業股份有限公司(莊金龍)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1210 
處分日期
20251119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004797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