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祥即太隆土木包工業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60310 
處分日期
2016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062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