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昇國際廣告有限公司(林志宏)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611 
處分日期
2018040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07517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應辦理事項如下:一、…。二、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三、…。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