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60421
- 處分日期
- 201603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違反事項
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