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80301 
處分日期
201712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68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豎井坑內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警示裝置、清空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未指派專人負責指揮。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