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180301
- 處分日期
- 2017121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68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豎井坑內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警示裝置、清空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未指派專人負責指揮。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於豎井坑內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警示裝置、清空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未指派專人負責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