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朵有限公司(張曼尹)

主管機關
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421 
處分日期
20250227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56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