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台灣怡和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劉東奇)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402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140010951A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