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田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原田紀明HaradaNoriaki)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407 
處分日期
202502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2811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43條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