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峰營造有限公司(郭美慧)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31210 
處分日期
202310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4639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距地面高2公尺以上之鐵皮屋頂上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及於屋頂塑膠採光罩下方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並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指揮監督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全身背負式安全帶、捲揚式防墜器及安全帽;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據以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