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築科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詹志上)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815
- 處分日期
- 2025073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00B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5條第2款、第7款、第135條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七、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基礎地面應平整,且夯實緊密,並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緯築科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舊街一路110巷73號1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其他建築工程,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