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靜即佳樂電子遊戲場業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40509 
處分日期
20240311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309592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