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和春營造有限公司(黃東隆)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31110
- 處分日期
- 202308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411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1項、第63條第2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第1、2、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採取正確吊掛方法,對於鋼構拆除,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