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松霖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205 
處分日期
20141024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6194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