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賢昌(潘賢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10802
- 處分日期
- 2020102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2189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鋼筋彎折機具,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且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鋼筋彎折機具,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且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