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振光玩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馬月立)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0911
- 處分日期
- 201807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656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但工作台之邊緣及開口部分等,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香港商振光玩具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服裝批發,帽子批發,洋傘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