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70801 
處分日期
2017061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52227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進行作業時,就工區具有感電危害及有使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之感電危害,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對於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