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東生技股份有限(柯長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41104 
處分日期
20240910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條字113024768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雇主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逕自分配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於其他工作日;或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超過二小時或每週超過四十八小時

罰鍰金額
50000 
備註說明
行政救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