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洋辦公家具有限公司(吳德俊)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30508 
處分日期
2023030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2005691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用於儲存高壓氣體之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容器使用時應加固定。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但具有防止滑塊等引起危害之機構者,不在此限。;第一項衝剪機械之原動機、齒輪、轉軸、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及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雇主對於金屬、塑膠等加工用之圓盤鋸,應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雇主對物料之堆放,應依下列規定:一、…。六、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七、…。;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衝剪機械之操作部,應具有下列之構造:一、防止誤觸致滑塊等非預期起動者。二、…。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1段163號之5二樓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12899916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國產家用家具批發,其他家用電器批發,室內裝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