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漢營造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10906
- 處分日期
- 202106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626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1條、第25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