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達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90510
- 處分日期
- 201901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11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所置之衝床及剪床(衝剪機械),具有捲夾危害,未設置安全護圍、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傳動輪及傳動帶設置護罩;另設置升降機,勞工有墜落及被夾危害之虞,未設置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