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客咖啡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20115 
處分日期
20111207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040623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65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68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與技術生簽訂之書面契約未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技術生人數超過勞工人數四分之一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