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彭朋煌)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407 
處分日期
20250213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5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