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有限公司(蕭榮鈞)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223 
處分日期
2015112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435613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