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908 
處分日期
20250730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24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