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崴企業社(陳美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40624 
處分日期
20240423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4022A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4、第29條之7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未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作業區域超出監視人員目視範圍者,應使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