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邦基)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1111 
處分日期
20250709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384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 

違反事項

依第三十條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