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設計企業有限公司(廖國恩)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0710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040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一、交通號誌、標示應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二、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控制處,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三、新設道路或施工道路,應於通車前設置號誌、標示、柵欄、反光器、照明或燈具等設施。四、道路因受條件限制,永久裝置改為臨時裝置時,應於限制條件終止後即時恢復。五、使用於夜間之柵欄,應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六、信號燈應樹立在道路之右側,清晰明顯處。七、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支架應有適當強度。八、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應置交通引導人員。;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南光設計企業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312巷33弄19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其他廣告服務,室內裝潢工程,景觀建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