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基醫療財團法人恆春基督教醫院(顏簡美珠)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23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01753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