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桔食品有限公司(吳亦寬)

主管機關
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421 
處分日期
20250214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367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