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福興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11104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409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4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第45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未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二、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三、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紀錄及查驗等相關資料,於未完成拆除前,應妥存備查。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未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對於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