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子雲即長新商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雲林縣 
公告日期
20241202 
處分日期
20241112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2945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雇主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給付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