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工業有限公司(羅吉兆)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915
- 處分日期
- 202508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53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之1第1項、第200條第1項第10款、第202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使用危險物從事作業前,未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採取預防之必要措施;雇主對於使用之乾燥設備,未依下列規定:一、…十、使用液體燃料或可燃性氣體燃料為熱源之乾燥作業,為防止因燃料氣體、蒸氣之殘留,於點火時引起爆炸、火災,其燃燒室或其他點火之處所,應有換氣設備;雇主對於乾燥作業,未指定專人辦理下列事項:一、…二、乾燥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有異常時,應即採取必要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