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民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10802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48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第2項第2款、第4款、第50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未使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決定作業方法並指揮勞工作業;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為防止勞工於該作業場所接觸該物質等引起皮膚障害或由皮膚吸收引起健康危害,未置備必要之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鞋及塗敷劑等。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