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美即沐笙企業行

主管機關
澎湖縣 
公告日期
20250319 
處分日期
20250319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120313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未給付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